受賄737萬元副廳長獲刑15年
  曾給情婦寫離婚承諾書
  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山東省農業廳原副廳長、黨組副書記單增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,被告人單增德受賄7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。中新
  單增德︵資料圖︶
  被網絡熱炒的“離婚承諾書”事件源起於2012年11月28日。當日,網上流傳一段視頻和一紙承諾書,爆料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單增德與一單身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長達6年,如今想甩掉“包袱”,動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婦。該承諾書內容為“今天開始一個月之內(至12月20日止)與張風雲離婚。離婚後與蘇春媛結婚。特此承諾”。
  山東省紀委介入調查後證實單增德與蘇某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,並收受他人賄賂,單增德於2013年3月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,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  記者從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,2003年1月至2012年10月,被告人單增德利用職務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先後非法收受或索取山東潤辰工貿有限公司、劉俊義等24個單位或個人財物,摺合人民幣共計737.0472萬元。  (原標題:受賄737萬元 副廳長獲刑15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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